美国监狱见闻
2008-03-05 22:34:42.0
美国监狱见闻

 

美国的监狱系统分联邦、州、地方三级,分别关押触犯联邦、州和地方法律的犯人。地方包括县、市,县在美国是介于州和市之间的一个行政单位。圣克拉拉县(County of Santa Clara)是美国加州的一县,位于旧金山湾区的南部,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是168万人。圣何塞市为县府所在地,人口占全县人口的一多半。

 

圣克拉拉县有两座监狱,较大的位于圣荷塞市中心区域,是一座十几层的高楼。因为飞机场位于市中心,所以圣荷塞市的高楼并不多见。从外观上看,监狱大楼比起旁边的县府那座棕色的办公大楼,显得更气派一些。这与我在洛杉矶看到的情形和感觉差不多,洛杉矶监狱也与政府大楼为邻,其外观更象一座豪华的酒店。

 

经过事先预约,并经过严格安检,我们进入监狱参观。首先了解警察带嫌疑犯进入监狱的程序。警车可以从地下层的车道直接开入,带来的嫌犯首先由护士进行身体检查,正常的可以收下,接着是录指纹和照相,然后初步查验判断,分成轻、中、重三种情形处理。这个地方关押情节比较严重的嫌疑犯,情节较轻的,交上保证金后,就可以不被关押,保证金一般在5000美元以下。

 

严格说来,这是看守所,与我平常从美国电影上看到的监狱不同。这里关押未被判刑的嫌疑犯,只有经过法庭宣判后,才被正式送到监狱服刑。圣克拉拉监狱与法庭紧邻,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体,因为从监狱去法庭从相连的楼道上就可以过去,非常方便。

 

监狱首先要保证的是每个嫌犯的安全。按照案犯本身的情节性质上予以判断,从轻到重共分1—5级,杀人、强奸、爆炸等属于重罪,1、2级轻罪的通常可以一起关在大监室里。但如果嫌犯自己认为他不安全,可以申请安全保护,警方也要考虑这一因素。

 

嫌犯可以给外面的亲戚朋友打电话。警方不怕嫌犯之间串供、或与外面联系订立攻守同盟之类的事情发生吗?原来,按照美国法律,必须保障嫌犯的权力,任何人未经法庭审判有罪,不得推定其有罪。嫌犯可以保持沉默,一切都在法庭解决。

 

嫌犯在监狱里一日三餐,探监每周两次,家属亲友可以送东西,但限于贺卡之类。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轮流放风时间。卫生条件不错,有洗澡间。我们看到,嫌犯表情并不都是一样的,大多数显得比较安静。那些分类等级比较高的,有攻击性和暴力倾向的,警察也得十分小心地提防。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危险人物的“真面孔”,但在过道里听得到他们的大喊大叫。每个关押他们的监室门上都有个小口,放危险人物出来的时候,先让他把手伸出来铐上,人放出来后,再上脚镣。这个操作必须有两个警察配合完成,一个警察去带他出来,另一个警察在过道门口守着,过道门必须有两个警察的钥匙才能同时打开。

 

每个警察的身上,手铐、辣椒粉喷雾剂一类的装备挂满了腰带。而与嫌犯在一起是不能带枪的,想想在一群危险人物中间,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。这座监狱平均每个警察看管5个嫌犯,如果重型犯监狱看管的犯人还要少。在圣克拉拉另一个轻型犯监狱里,警力与嫌犯的比例是1:10.

 

越来越多的犯罪使美国监狱人满为患,不仅警力紧张,监狱也不断地增加。我们参观的这座监狱是建于1956年的老式监狱。这个监狱新扩建部分,由于参观的当天电梯坏了,我们没有参观。

 

据一个监狱信息网站介绍,去年美国每142人中就有一个属在押犯,美国人口仅占全世界人口的5%,而囚犯就占全球囚犯总数的25%。美国是世界上关押犯人最多的国家,每年在扩建监狱方面的耗资达4000万美元。还有数据说,按在押犯人占人口比例,中国是美国的六分之一。中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,但愿这个比例越少越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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